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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克强总理两会最强音: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
2017-06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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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5日上午9时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其任期内的第二次政府工作报告。

谈及2015年的价格改革时,李克强强调,改革方向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,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原则上都要放开。他还特意提及药品和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改革:"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,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。"
李克强同时表示,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,推进农业水价改革,健全节能环保价格政策。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,全面实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。同时必须加强价格监管,规范市场秩序,确保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。
据悉,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酝酿已久,始于2013年2月,历经数论争论之后,直到2014年8月,国家发改委才拿出了药品价格管理改革方案,并在同年10月27日的全国物价局局长座谈会上,讨论了放开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的意见。10月30日,微信公众号"赛柏蓝"放出上述消息之后,围绕着药价改革的各种传言、分析此起彼伏,但是基本上停留在猜想和理论分析的角度。
2014年11月25日,国家发改委向医药协会下发《征求意见稿》之后,药价改革方案轮廓才基本清晰。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从2015年1月1日起,拟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。国联证券研报显示,这就意味着,占据中国庞大药品市场23%份额的政府定价产品,将由市场决定。初步估算,这将涉及2700余种药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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